关于申报2003年科学技术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处室、教研室及有关人员:
2003年科学技术研究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
申报原则:立足我省卫生需求和卫生科技优势,进一步实施“科教兴国”“科技兴鲁”战略。项目申报鼓励大项目,强调突出重点,加大联合,协同攻关,要加强科技创新项目,要有先进性、科学性、可行性和实用性。
二、
项目来源:
1.
山东省科技厅计划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
山东省教育厅科技计划项目(含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项目)。
3.
卫生厅计划项目(含青年基金项目)。
4.
校级自然科学项目、校级社科项目、校级教学研究项目(含实验技术项目)。
三、
申报程序:个人申请,教务处组织校学术委员会评审,校领导审批。
四、
申报条件:
1.
符合申报原则,项目科技含量高,具有良好的应用前景。
2.
项目负责人有较好的科研基础,较高的科研水平。
3.
具有良好的开发前景,能形成产业化的项目。
4.
申报省教育厅项目要具有高级职称以上或有研究生学历。
5.
对教育教学改革有较大贡献,以及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改革。
6.
凡未完成所承担省级、校级计划项目的第一位人员,不得申报新项目。
五、
申报截止日期:2002年11月20日前(申报科技厅项目的15日前报)。
六、
申报项目指南及有关情况请到科研师资科查询。
七、
我校不再认定校、市级“自选课题”的鉴定与评审。
教务处
2002.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