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医学专科学校
校园巡逻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校园安全秩序,保障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规范巡逻队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为学校提供安保服务的所有安保人员。
第二章基本原则
第三条:全面覆盖:确保校园各重点区域、公共区域均纳入巡逻范围。
第四条:及时汇报:巡逻过程中,遇到任何突发情况必须及时逐级汇报。
第五条:明确巡逻人员职责,实行岗位责任制。
第三章工作职责
第六条:巡逻队主要职责:
1、熟悉辖区建筑、设施、环境、人员等情况,熟练掌握巡视路线以及各种可疑和危险情况的处置方法。
2、按照巡逻路线对辖区进行巡视、签到或巡更,发现可疑情况及时进行劝阻并密切监视,并逐级报告。
3、负责处理各类报警,按时到达现场确认,维护秩序保护现场,并逐级报告。
4、发现打架斗殴、偷盗、抢劫等违法行为,应及时予以制止,并报告安全管理处处理。
5、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向上级汇报,发现初起火灾应立即进行扑救,并立即报告。
6、发现车辆事故及交通堵塞等情况,应进行劝解、疏导、协助处理,并立即报告。
7、监督校园内车辆停放、占道经营、噪音扰民等行为。
8、发现施工作业等活动或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并报告上级处理。
9、拾获物品应交安全管理处处理,并协助查找失主。
10、协助其他固定岗位完成相关任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章巡逻工作规范
第七条:巡逻路线:
巡逻队门前→2号教学楼→1号教学楼→图书馆→学术报告厅→一餐厅东→体育馆→后岗亭→6号公寓→5号公寓→纳博士超市→中心路→西大门→四餐厅→1号实验楼→2号实验楼→3号实验楼→巡逻队办公室。
第八条:巡逻时间与频次
巡逻队按照排班表,每小时对校区完成一次完整巡逻,不得遗漏或减少频次,每次巡逻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
第九条:巡逻方式
巡逻方式包括步行巡逻、电动车巡逻等,根据巡逻区域的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合适的巡逻方式,如:楼宇周围、宿舍区域巡逻必须以步行巡逻的方式巡查。
第十条:巡逻记录
巡逻队员每次巡逻后必须认真填写《巡逻记录表》,详细记录巡逻时间、巡逻区域、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等。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
第十一条:检查机制
1、安全管理处每周不低于3次随机抽查巡逻记录及到岗情况;
2、利用监控系统复核巡逻人员是否按路线、频次执行任务。
第十二条:奖惩机制
1、表彰奖励:对及时发现重大隐患或制止安全事故发生的队员给予奖励及奖金;
2、违规处理:脱岗、漏巡1次,警告并罚款100元;累计3次违规或突发情况处理不得当不及时的罚款500元或解除合同。
第十三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菏泽医学专科学校安全管理处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