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
现将《2014年精神文明建设实施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菏泽医专委员会
2014年4月20日
2014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提升精神文明创建水平,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2014年工作安排》的通知(鲁文明委〔2014〕6号)以及《菏泽市文明单位(村镇、社区)考核细则(试行)》(菏文明委〔2014〕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制定2014年精神文明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主线,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教育路线活动要求为契机,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积极开展中国梦宣传教育,着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深化精神文明建设,争创市级、省级精神文明单位,努力营造干事创业、务实奉献、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为学校事业的快速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二、组织领导
成立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由学校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学校各二级部门党政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下组下设六个专项工作小组,分别为综合协调组、材料宣传组、思想道德建设组、民主建设组、教育教学组、教学环境建设组,各小组分工协作,具体抓精神文明建设有关工作。另外,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责任人,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层层落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责任,全体师生员工积极参与创建活动,保证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师生思想道德教育,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
1.坚持党员和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制定中心组、党员和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安排,采取集中培训、分散自学、举办讲座、座谈讨论、知识竞赛、党课培训、参观考察等多种形式,切实抓好党员干部和师生的政治理论学习。
2.开展学习贯彻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和师生结合工作实际,学习贯彻好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把全会精神落实到教书育人的全过程。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培训。把全会精神、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列为党员干部培训、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的重要内容,推进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进课堂、进头脑。
3.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重点、注重特色,采取多种形式,在师生中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加强学生行为规范、文明礼仪、传统美德、诚信教育、法制教育、意识形态领域教育、习惯养成教育等方面工作,通过教育引导、舆论宣传、文化熏陶、实践养成、制度保障等,使“三个倡导”内化为师生的精神追求,外化为师生的自觉行动,深入师生心灵,融入工作生活。
4.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坚持以学生为本的教育服务理念,落实校领导挂点联系各系,干部职工挂点联系学生班级制度,切实加强大学生的思想引导、专业辅导、生活指导和心理疏导工作。认真做好学生的择业就业和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育人的全过程。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形势与政策教育,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艺术、技能比武和社会实践活动,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感染力。
5.加强学生基层党组织建设,创新学生党建工作模式。健全党员活动室、规范组织生活,发挥好党组织的四个作用。优化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改进学生干部队伍日常管理、考核、监督办法,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表率带头作用。
(二)校内外结合,注重实效,开展丰富多样的道德实践活动
1.积极参加菏泽市宣传部主办的全市大中专院校中开展“家乡美 菏泽颂”主题教育活动,开展征文比赛、演讲会、诗歌朗诵会、书法赛、菏泽历史知识竞赛、摄影展、文艺展演等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在大学生中树立“菏泽发展,我有责任”的主人翁意识,进一步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传统文化教育。
2.在我校大学生中开展“人人谈家风,弘扬家庭美德”的养成教育系列活动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活动,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大学生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和社会行为,积极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加强学生“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教育,组织开展“美德校园、文明校园、诚信校园”建设活动,组织开展“志愿者服务”、 “送温暖献爱心”、“扶老助残”、“爱心义诊”等社会公益活动,把道德教育和实践养成融入贯穿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各方面、全过程,不断提高广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文明程度。
3.大力弘扬志愿精神,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和“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把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作为创建文明学校的重要内容,组织志愿者深入开展 “科技、卫生、文化”三下乡等社会实践活动。继续开展大学生文明修身活动,通过青年志愿者服务、社区援助服务、 “雷锋月”等活动,在实践中引导青年学生以德修身,培养学生高尚的道德品质,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4.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认真组织好每年的“5.12护理礼仪大赛”、“大学生社团节”、“校园十佳歌手大赛”等,加强对学生社团的管理和引导,办好教职工各项文体活动。
(三)努力提升教学、科研水平,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1.着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牢固确立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加强专业和课程建设,深化教学改革,强化教学管理。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监控和保障体系,全面提高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扎实推进内涵建设。
2.扎实推进大学生素质教育。深化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利用校企合作平台,实施“知识+技能+素养”的教育模式,坚持传授知识、培养能力、提高素质协调发展,加强大学生自主创新创业意识培养,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积极组织师生参加各级各类专业竞赛,着力提高学生的学习、实践和创新能力。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1.扎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要求,切实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着力建设风清气正、勤奋务实的教职工队伍。大力推动“阳光治校”,全面实施重点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深化党务和校务公开,加快民主管理和依法治校进程。加强行政监督。制定“三重一大”监督制度,规范权力民主运行。加强对师生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的专项治理。
2.巩固和发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认真总结凝练教育实践活动的理论、实践和制度成果。加强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建立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制度,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落实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和任务书,在“三公”管理、改进文风会风、厉行节约等群众关切事项上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
(五)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活动设施建设和环境建设
1 .加强校园宣传舆论阵地和文化活动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利课堂、校报、广播、宣传栏、板报等舆论阵地,利用重要纪念日、重大历史事件、重大社会活动、入党宣誓仪式等,对广大师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加强校园网络建设和管理,坚持主动建设与科学管理相结合、学校主导与学生主体相结合、网上引导与网下教育相结合,牢牢掌握网络舆论话语权,保证校园网络宣传的健康发展。
2.加强校园环境建设。按照校园总体规划,抓好基础设施建设,认真做好校园环境的整治保洁及绿化美化工作,做好工程建设周边环境卫生和安全管理,加强校园巡逻排查,确保教育教学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文明班级、文明宿舍争创活动,并健全有效的检查评比机制,努力为师生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
(六)广泛开展普法教育,加强学校治安综合治理
1.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切实做好学校的稳定工作。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思想政治工作者,要经常深入师生,开展调查研究,针对师生中存在的热点问题,做好正面引导和耐心的说服教育工作,帮助师生解决实际问题。要及时发现危及稳定的苗头,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学校稳定。
2.加强法制和纪律教育。在师生中进行以宪法、基本法律以及教育法等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防范法轮功、邪教、敌对势力的渗透,做好“六五”普法教育宣传工作,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同时,要把法制教育和校纪校规教育结合起来,制定完善规章制度,建立依法治校工作责任制,全面提高依法治校水平。
3.做好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做好各类应急预案的制定与完善,加强预案的演练,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强校园人防、物防、技防“三防”建设;要充分发挥学生会及团委的作用,加大对校园不文明行为的处罚力度;规范各种车辆停放及海报、通知的张贴,努力创造安全有序的校园环境。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3月至4月):宣传动员,制定规划。充分利用多种宣传形式,加大对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市级、省级“文明单位”活动的意义和目的的宣传,召开工作会议,部署工作任务。各部门要按照任务要求和指标体系,分解任务、责任到人。
第二阶段(5月至9月):组织实施,开展工作。各部门根据工作计划和工作任务分解表,逐项进行组织落实,集中力量广泛深入地开展工作,找准薄弱环节,有重点地进行突破。各小组和各部门要及时反馈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进展情况和信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将加强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三阶段(10月至11月):整改提高,准备迎评。各部门根据省、市文明单位考核细则,自查整改,在此基础上巩固、提高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水平,以实际行动迎接市文明办和省文明办的评审验收。
五、措施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各部门要明确工作任务,确定时间进度,责任到人,推动工作落实,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切实抓紧。学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要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要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紧密结合,通过校园网网站、工作简报、专题通讯等方式介绍精神文明建设有关知识,广泛宣传创建文明单位的重要意义和具体举措,报道创建动态,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大力宣传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并对不文明行为和违反校纪校规的现象进行“曝光”,加大对校园不文明行为的监管力度,以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规范资料台帐。各部门要注意收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一系列有关资料,按照验收标准,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和各种活动的记载,确保精神文明建设资料台帐全面反映工作过程及成果,整理后上交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管理、归档。
(四)严格奖惩制度。组织部和人事处要把各级干部在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中的表现,作为考核、奖惩、考察、使用和晋升的重要依据,并记入档案;学生工作部(处)、团委要把学生在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中的表现,作为政治思想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
菏泽医专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