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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菏泽市第三十二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7-04-04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部门:

菏泽市第三十二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将于近期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成果要求

参评成果为2016年1月至12月期间正式发表或出版的符合评奖实施细则规定的成果。2014年1月至2015年12月期间因故未申请参加评奖的成果,也可申报。成果字数要求1000字以上。

每位作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与他人合作不是首位作者的除外)。每项成果只能申报一次,不准多渠道重复申报。重复申报者,一经查实,取消其三年参评资格。

二、申报成果需报送的材料

1、申报者按要求如实填写《菏泽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表》一式二份,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上报的论文、研究报告需提交一份成果原件,一份成果复印件;著作提交5份原件。

3、申报成果支撑材料,一律用复印件装订成册,封面注明“参评成果有关情况”字样。

4、由市级以上社科规划部门、科技管理部门组织通过鉴定的课题,需提交立项书、结项书原件和复印件,并按结项(鉴定)证书所要求的最终形式申报。

5、外文成果需报中文译文,申报者所在单位务必认真审读成果,确保不出现任何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观点和言论,所在单位开具证明,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6、提交所申报成果的电子版(篇幅较长的课题、著作提交5000字以内的成果简介电子版),后附作者100字以内的个人简介电子版、作者近期工作照电子版,3份材料要放在一个word文档里。

提交《汇总表》电子版。

不接受成果材料扫描件。

材料电子版字体大小要求:文章题目为3号黑体加粗,作者姓名为4号楷体,正文为5号宋体,行距设置为“固定值18”。电子版发往邮箱:hzyxykyk@163.com,邮件“主题”注明作者单位、姓名。

7、所有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或复印。申报材料要使用纸质信封盛放。

三、报送成果时间、地点

成果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

地 点:图书楼7楼1713

联系电话:5260908

附件1:菏泽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表

附件2:社科成果申报材料袋封面

教务处科研科

2017年4月4日

关于转发菏泽市第三十二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评审表(2017年).doc

关于转发菏泽市第三十二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汇总表.xls

关于转发菏泽市第三十二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社科成果申报材料袋封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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