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我市第十五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评选活动将于近期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数量
本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获奖成果总数不超过100项,其中一等奖不超过10项,二等奖不超过30项,三等奖不超过60项。
二、评选范围和条件
凡我市个人和单位于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出版的学术著作类、学术论文类、科普成果类、科技建议类自然科学研究成果均可申报。具体范围参见评选办法(见附件1)。
论文、专著的前三位作者按要求填写《菏泽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评审表》(见附件3)二份,附所申报学术成果原件一份、复印件二份。申报评选的成果,凡用外文发表的,须附中文译件。签章不全或不符合申报程序的,一律不予受理。请欲申报老师按照相关要求准备相关材料,于5月22日下午五点报送至科研师资科。
附件1:菏泽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评选办法
附件2:第十五届菏泽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3:菏泽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评审表
教务处
2015年4月23日
上一条:菏泽医学专科学校2015年校级科、教研项目申报通知
下一条:转发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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