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2014年度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计划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内容详见《申报指南》
二、 申报要求
(一)本次项目在申报前毋须对项目进行查新,待我委形式审查确定受理项目后,再委托相关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统一查新。
(二)涉及患者的临床研究项目,应有该医疗卫生机构医学伦理委员会的审查意见;涉及病原微生物实验的研究项目,应提供相关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凭证复印件。
(三)申报资料不完整者或网络与纸质材料不符者视同无效申报处理。
三、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申报项目的负责人必须是在职卫生技术人员,一般不超过55周岁,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中级专业技术人员。下列人员不得作为项目申请人:
1、正在承担国家、省及我委科研项目者;
2、既往曾承担我委科研项目但未能按期结题的项目负责人;
3、有学术不端行为记录者;
4、相关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者。
(二)申报限制。同一项目申请人当年只限申报一个项目,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本次项目申报不予受理:
1、已通过其它渠道立项的项目,或已申报其它渠道立项计划已被受理的项目;
2、基础医学理论研究、中医药及中西医结合项目;
3、无前期相关研究基础的项目;
4、相关信息填写不实、申报资料弄虚作假的项目;
四、申报程序
本次申报实行网络和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网络申报登陆山东省卫生计生委网站(www.sdws.gov.cn),点击进入“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教管理信息系统(域名:“http://www.sdwskj.cn)”后,进行网上申报。书面申请书报送一式两份。
五、申报时间及地点
时间:网络申报即日起,截止到7月23号。电子版和纸质版7月23号交至校医院中医门诊。
附件:2014山东医药卫生发展项目指南
教务处
201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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