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评选菏泽医专第八届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通知
日期:2013-06-10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处室、教研室、实验室及有关人员: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校科技教育事业的蓬勃开展,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13年度菏泽医专科学技术进步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本次评选活动拟设立:

1.科研成果奖(为通过鉴定或结题的成果,含人文社科、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专利发明)

2.优秀著作奖(含人文社科、软科学、教材)

3.科技论文奖(含人文社科、软科学)

4.教学成果奖(为通过鉴定或结题的教学管理、教学手段、教学方法研究成果、优秀实验技术成果奖)

二、申报范围

1.科研成果奖、科技著作奖、优秀论文奖、教学成果奖受理2011年1月 ---2012年12月底的成果。

2.项目负责人或著作、论文完成人必须为我校在职职工及第一作者。未在科研师资科备案的成果、论文和著作一律不予受理。论文每人限报2篇,不受理综述、个案报导、论文摘要、论文集、增刊。

4.已申报地区、省级科技进步奖和/或已经获奖的项目不再申报。

三、申报及评选程序

1.申报者需填写《菏泽医专科技进步奖申报书》(请正反面打印)。申报材料一律按要求A4竖装,申报书、鉴定材料(原件)、附件一式一份;论文、著作与申报书一式一份(原件)上报。

2.科研师资科对所报送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后,提交专家组评议量化,评议结果提请校学术委员会审核批准是否奖励以及奖励等级。

四、 申报时间

申报受理日期:2013年6月10日至2013年6月18日下午6时,过期不予受理。

五、奖励及其他

本次评选活动将采取客观、公正、科学量化的原则进行。有关奖励按学校《教学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本次评选活动由教务处组织实施,办事机构设在科研师资科。

教务处科研师资科

2013年6月10日

上一条:菏泽医学专科学校2013年校级科、教研项目申报通知
下一条:关于设立2013年课程改革专项的通知


学校地址: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大学路1950号

Copyright© 2023 www.hzmc.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