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以及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和《面向2035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有效提升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水平和服务高质量发展能力,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度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需求和重点任务,推动形成一批有价值的理论和应用研究成果,推进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建构和高校咨政服务能力提升,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选题要求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研究导向和价值取向,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意识和创新意识,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旗帜鲜明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聚焦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建构和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现实问题,理论研究要突出原创性、创新性和学术价值,应用研究要突出现实性、针对性和决策参考价值。加强有组织科研,准确把握科学研究规律,加强学科交叉融合,精准选择研究领域和研究方向,创新研究范式和研究方法。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要求。
面上项目应着眼学科发展和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结合自身学术专长,自主拟定题目申报。鼓励围绕以下重点方向开展深入研究: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研究阐释,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别是齐鲁文化、黄河文化、泰山文化、廉洁文化等方面,乡村振兴、海洋强省、数字强省、低空经济、平安山东、知识产权等方面。
(二)人员要求。
1.项目申报人须为我校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的在职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在申报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够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
2.项目申报人一般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3.每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成员均须参加项目研究工作,对研究工作有实际贡献。成员参与项目数量不得超过 2 个。
4.在研山东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2025年6月11日之前结项的除外);本年度申报其他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或成员不得以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本项目;违反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且在处理期的人员不得申报。
(三)研究周期。
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计算时间自立项之日起),原则上不超过1年半。
(四)限额要求。
本次申报实行最低限额制,结合各系部情况,马克思主义学院至少报2项,其他各系部至少1项。
四、申报方式
请预申报的老师仔细阅读通知要求,以系部为单位于2025年7月9日上午11:00前提交电子版《申报书》、《活页》《汇总表》《关于项目申请或结项诚信承诺书》(打印后本人手写签字扫描件)至科研科邮箱: hykyk@hzmc.edu.cn。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程爱娟
科研处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