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医学专科学校
关于开展2026年临床教学基地教科研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学校附属医院、各非直属附属医院、教学医院:
为进一步深化校院合作、医教协同办学模式改革,促进学校及医院的教科研合作,切实提高学校附属医院、各非直属附属医院、教学医院的临床教学及教科研水平,保证临床教学质量,菏泽医学专科学校组织开展临床教学基地教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类别
2026年菏泽医学专科学校临床教学基地教科研项目,分为资助和自筹两类。立项资助项目5项(签署立项协议书),每项2000元,自筹项目依据申报项目质量立项。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申请人条件
1.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我校附属医院、各非直属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在岗人员,学风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自觉遵守意识形态工作规定,遵守科学道德和科研诚信要求。
2.校级计划项目不受职称学历限制,每人限报一项,且项目负责人无主持在研的菏泽医学专科学校教科研项目。
3.有科研失信行为记录者在惩戒期内不可申报。
(二)申请材料要求
1.项目要突出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无意识形态问题。选题要学术思想新颖,研究方向正确,内容充实,拟突破的难点明确,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科学、可行,近期可望取得预期成果或阶段性成果。
2.申请书应当由申请人本人撰写;申请人应当按照撰写提纲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的个人简历填写应规范。注意在申请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和涉密的内容。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三)申报采用限额申报方式,各单位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5项。
三、选题方向
申报者可参考项目《申报指南》所列题目的方向、范围和领域选题,也可结合已有的研究基础和方向自拟题目申报。
四、结项要求
(一)项目参加者要求与申报书一致,如有变化需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变更,原则上项目负责人不允许变更,项目组成员如有变更需在立项后半年内提出申请,逾期不再受理项目组成员变更。
(二)项目完成期限为2年。2年不能结项者予以撤销。
(三)资助项目研究成果须在国家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的正式期刊公开发表。资助项目与自筹项目均需形成研究报告。
(四)仅以研究报告结项的课题,研究报告字数不低于6000字,并提供专业机构(高校图书馆或科研院所)出具的不高于30%的查重报告一份。
(五)以研究报告+论文形式结项的课题,论文需在国家正式刊物上公开发表,即刊物可在“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站( https://www.nppa.gov.cn/nppa/publishing/magazine.shtml)上查询,论文能够在知网、万方、维普等学术网站检索到相关信息。并且要注明:“菏泽医学专科学校2026年临床教学基地教科研项目+项目编号”字样。研究报告无需查重。
五、申报时间及材料提交
2026年6月1日-6月12日,由申报单位统一提交电子版材料,包括《申报书》word版及签字盖章的PDF扫描版、申报人本人手写签字的《诚信承诺书》PDF扫描件、《统计表》word版及签字盖章的PDF扫描版。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hykyk@hzmc.edu.cn。《申报指南》《申报书》《诚信承诺书》《统计表》电子版请前往学校官网科研处网站下载。
六、评审说明
学校根据申报条件及要求,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项目申报和评审。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程老师
电话:0530-5260908 0530-5260951
菏泽医学专科学校
202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