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建好、办好、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的部署要求,根据中共山东省委有关部门《关于组织做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使用工作的通知》(鲁宣组办电【2019】1号)精神和1月21日市直文明单位工作会议精神,经学校党委同意,决定在全校教职工中开展“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使用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月21日22:00前,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确保在职教职员工党员注册使用率达到100%。鼓励离退休党员干部安装使用。务必实名注册,单位须填写“菏泽医学专科学校”。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须指定一名学习管理员(认真负责,在职,中共党员),负责本单位学习平台的推广和维护等工作,原则上一年内不得更换,确需更换的须提前报备并提出申请。
学习管理员相关信息(包括:姓名、所在党总支、职务、联系方式,见附件1)请于2019年1月21日下午4:00之前报宣传部(电子版发邮箱:hzyzxcb123@163.com),并通过微信扫码加入“学习强国”菏医管理员群(见附件4)。
1.手机APP端登录方式:进入手机应用商店搜索下载“学习强国”APP;选择“新用户注册”,输入手机号码,接收验证码;填写验证码,设置密码;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进入页面,完成登录。
2.PC端登录方式:搜索“学习强国”主页或者直接进入https://www.xuexi.cn;点击主页页面右侧“我的学习”进入“用户登录”界面;用“学习强国”手机客户端扫描电脑主页下方的二维码,在手机上确认“登录网页版学习强国”即可。具体方法为:在手机客户端点击“消息”按钮,在右上角点击“+”号,用“扫一扫”扫描电脑“用户登录”页面右下角的二维码。
(一)切实增强“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使用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建设,两次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由中央宣传部组织建设,并于2019年1月1日正式上线。建设“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学习、建设学习大国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全党大学习的有力抓手,是新形势下强化理论武装和思想教育的创新探索,是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贯彻不断深入的重要举措。各党总支、党支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引导党员和教职工积极使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真正把学习大国建设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明确做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使用工作的重点任务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动员广大党员干部教工使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列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迅速推进落实。要发挥党员干部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利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开展学习,创新学习模式,增强学习实效。要积极开展“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学习活动,通过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学习,推动该平台在党支部建设、党员及教职工学习中发挥更重要作用。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组织党员注册使用,扎实做好数据统计上报工作,严禁虚报、瞒报、漏报。
根据上级要求,“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学习使用情况,纳入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建工作、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等重要内容。
学校党委宣传部将定期对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学习强国”客户端下载安装、注册使用、学习积分等情况进行统计报学校党委;对重视程度不高、参与度较低、虚报数据的进行通报。
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认真填写附件1、附件2。附件1于1月21日下午16:00前,附件2于1月22日上午10:00前报送至党委宣传部。党委宣传部汇总全校信息后向上级报送。
报送邮箱:hzyzxcb123@163.com(标题请注明“××党总支学习强国统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