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各级文明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按照菏泽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在全市开展“亮牌子 树形象 展风采”文明单位(村镇、社区)创建巡礼活动的方案》(菏文明委〔2019〕3号)、《关于在全市广泛开展“弘扬时代新风 争创文明行业”活动的通知》(菏文明委〔2019〕4号)要求,现就我校开展“亮牌子 树形象 展风采”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部署年度文明创建工作,有责任分工、会议记录和年度工作计划。(责任单位:宣传部、办公室)
(二)“亮牌子”:亮出文明单位的牌子,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更好地保持文明单位的先进性,提醒干部职工注意自身形象,加强自我教育,提升文明素养。
1.在单位的大门口等合适地点的醒目位置,悬挂相应级别的“文明单位”的牌子。在单位公开栏内公布本单位文明创建工作的分管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员和年度工作重点事项。(责任单位:宣传部)
2.在单位办公场所大门口设立文明单位欢迎社会监督牌,公布文明单位创建标准和监督电话。(责任单位:宣传部)
3.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公益广告宣传要求,在单位适当位置合理制作精致精美,与周边环境相融合的、与菏泽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欣赏习惯相契合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系列宣传,营造创建氛围。(责任单位:宣传部)
(三)“树形象”:通过由内而外的富有成效的创建活动,树立文明单位的良好形象,带动形成良好风尚。
1.紧紧围绕省文明委、市委、市文明委工作大局,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重点组织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等活动,树立良好的单位形象。(责任单位:团委、各党总支)
(1)开展“文明窗口”、“文明科室”、“文明员工”、“文明班级”等典型推评或道德模范学习、宣传、关爱活动1次以上。(责任单位:宣传部、组织部、学生工作处、附属医院)
(2)开展文明旅游、文明出行、文明上网等文明风尚宣传活动各1次以上。引导师生(居民)言谈举止、待人接物、邻里相处、行路驾车、旅游观光自觉做到文明出行、文明用餐、文明旅游、文明上网,自觉践行“菏泽文明20条”。文明交通倡议书、文明旅游承诺书详见附件1、附件2。(责任单位:宣传部、学生工作处、团委、各党总支)
3.扎实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环境优美,道路绿化、亮化、硬化,工作生活环境干净整洁、井然有序,推行垃圾分类,无脏乱差现象。开展爱绿护绿、文明餐桌、推行垃圾分类等文明风尚引领活动各1次以上。(责任单位:总务处、学生工作处)
(四)“展风采”:通过新闻媒体推介展示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所取得的各种成效,提高文明单位的社会形象和辐射带动力、影响力。
1.宣传展示文明单位的创建风采,将此次活动开展动态情况及时报市文明办,并通过各种方式向社会集中展示文明单位的良好风貌。(责任单位:宣传部)
(1)利用重大纪念活动和传统节庆日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优秀传统文化活动2次以上。(责任单位:宣传部、学生工作处、团委、各党总支)
(2)深化文明行业创建活动,提升优质服务水平。开展优质服务和行业规范教育实践活动1次以上。(责任单位:附属医院、总务处)
(3)开展诚信教育实践活动1次以上。(责任单位:学生工作处、团委)
(4)开展移风易俗活动1次以上。(责任单位:工会)
(5)开展文明家庭创建、传承好家风好家训活动各1次以上(申报表见附件3、附件4)。(责任单位:宣传部、工会)
3.开展结对帮扶履行社会责任活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补齐“精神短板”的重要指示精神,各基层党组织、各部门要发挥自身优势,落实相关政策方案,细化工作举措,把扶贫同“扶志、扶智”有机结合,积极开展对口帮扶贫困村、创城包联网格等履行社会责任活动。(责任单位:各党总支、附属医院)
4.通过新闻媒体推介展示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所取得的各种成效,至少向市文明办报送2篇以上文明单位动态信息。(责任单位:宣传部)
各部门要提高认识,明确要求,把此次活动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起来、与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结合起来,与展示文明形象结合起来,列入年度文明创建工作的议事日程,通过各种宣传载体向师生及群众介绍此次活动,组织动员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到此项活动中来,履行文明共建责任,履行社会公益责任,履行环境保护责任,展现文明风采,塑造良好社会形象。在组织活动中,要注意积累活动资料,及时将活动方案、通知、图片、总结等材料报宣传部文明办,邮箱:hzyzxcb123@163.com。各部门开展活动情况纳入学校年度精神文明建设评比内容。
菏泽市文明办将对照“2019年文明单位创建巡礼重点项目清单”进行不定期的暗访抽查或专项督查,并将督查情况作为今后文明单位年度复评和申报晋级的重要依据。
当前我市正在创建国家级文明城市,文明交通作为城市形象的名片,是城市文明的重要标志。推动文明交通先行、道路安全畅行、人车和谐出行,是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心愿和应尽责任。为此,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争做文明交通的引领者。增强文明交通意识,宣传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文明安全出行的基本常识,倡导文明、低碳、安全的出行理念,引导家人、朋友转变出行方式、改变出行习惯,大力营造人人参与、共同支持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的良好氛围。
争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不随意横穿马路,不在机动车道内行走,不翻越交通隔离设施;乘车时注意文明礼貌,有序候车乘车,积极主动为老、弱、病、残、孕让座;骑乘非机动车不上机动车道行驶,不违反交通信号指示通行,不在禁行区骑乘电动自行车;坚决抵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不争道、不抢道、不占道,保持安全行车车距,系好安全带,文明礼让斑马线,杜绝车窗抛物,做到文明候车、文明乘车、文明开车、文明停车。
争做文明交通的志愿者。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公益活动,带动更多的市民参与到文明交通志愿服务中来,共同营造文明交通的良好氛围。充分运用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引导和提醒家人、朋友注意交通安全,劝导交通违法者,纠正不文明交通行为,使文明出行成为每个人的自觉行动。
文明交通一小步,社会进步一大步。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从细微处做起,用实际行动诠释文明交通,引领城市文明,让我们的城市更美丽、社会更和谐、人民更幸福!
在旅游过程中,自觉遵守《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有关规定。
一、遵守当地法规,维护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
二、从自身做起,恪守公德,礼让老幼病残,礼让女士,不讲粗话。
三、在公众场所自觉按照先后次序排队,不插队,不拥挤,礼貌谦让。
四、在公共场所不并行挡道,不在公众场所高声交谈,尊重当地的习俗禁忌。
五、保护生态环境,不踩踏绿地,不摘折花木和果实,不追捉、投打、乱喂动物。
六、保护文物古迹,不在文物古迹上涂刻,不攀爬触摸文物,拍照摄像遵守规定。
七、爱惜公共设施,不污损客房用品,不损坏公用设施,不贪占小便宜,节约用水用电,用餐不浪费。
八、尊重别人权利,不强行合影,不对着别人打喷嚏,不长期占有公共设施,尊重服务人员的劳动,尊重各民族宗教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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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字左右,内容围绕孝老爱亲、教子有方、绿色节俭、热心公益、诚实守信、明理守法、廉洁奉公、敬业奉献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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