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校园新媒体建设与管理,促进校园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根据《菏泽医专新媒体建设管理办法》要求,请对本部门开设的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新媒体账号进行年审,填写《菏泽医专校园新媒体年审表》(附件1),于3月22日前报送宣传部1709房间。
已开设但尚未提交申请表或拟开设新媒体账号的部门同时填写并报送《菏泽医专校园新媒体开设申请表》(附件2);如需变更和注销新媒体的请填写《菏泽医专校园新媒体变更与注销申请表》(附件3)。
此外,请各部门加强对本部门师生自媒体账号的摸底排查和引导监管,留存台账,由各部门承担意识形态管理责任。
党委宣传部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