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机构调整、人员岗位变动资产调拨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时间:2020/06/29 09:54:25
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强化国有资产管理意识,确保在学校机构调整和人员岗位变动过程中,顺利完成资产的有序交接和调拨,实现资产账目和实物对应准确无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产调拨内容
学校机构调整和人员岗位变动所涉及的单位及个人名下固定资产。
二、资产调拨原则
1.因机构调整发生资产变动时,经原单位和新单位负责人同意后,填写《菏泽医学专科学校机构调整固定资产交接情况说明表》(附件1),并及时到资产管理处办理资产调拨手续。
2.人员岗位变动时,计算机等办公设备可带至新单位继续使用。如新单位已有可调配使用的办公家具,则原办公家具应交接给原单位负责人。资产调拨前,应填写《菏泽医学专科学校固定资产调拨申请表》(附件2),有关领导签字后,及时到资产管理处办理资产调拨手续。
三、工作要求和相关说明
1.请各部门高度重视,切实做好资产交接工作,做到资产到人、责任到人,防止资产无人管理、流失和损坏的情况。
2.资产调入调出部门要及时安排好此项工作,岗位变动人员要积极配合,联系原部门资产管理员协助填写相关表格,如未办理相关移交手续,造成名下资产丢失或损坏由本人负主要责任,部门资产管理员和部门负责人负连带责任。
3.机构调整或人员岗位变动形成的闲置资产,请各部门负责人安排本部门资产管理员及时报资产管理处,统一进行校内统筹调配,调配完成前仍由原使用单位存放保管。
4.本次资产调拨工作应于2020年7月7日前完成。
5.未尽事宜,请及时与资产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周鹏 皮继川
电 话:0530-5925896
资产管理处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