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山东省内,执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夏季高考和春季高考相关规定,接受投档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
其他省份,按照各省市的规定接受投档并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对进档考生按照高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根据各专业计划数和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待其他考生确定录取专业后,则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进行专业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录取时若出现分数相同情况,依据“投档成绩”进行区分录取,优先录取“投档成绩”高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