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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医专零星维修管理办法

发布人:   时间:2023年04月17日 15:03

                    菏泽医专零星维修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维修、改造项目管理,提升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零星维修范围

零星维修指单项维修费用在20000元以下的水电暖、门窗、家具及房屋修缮等维修项目。内容包括单项费用在300元以下的包括灯管、开关、插座、水龙头、门锁、教室桌椅等更换及维修;单项费用在300元—1000元的包括门窗、办公家具、下水洁具、空调风机、水电暖管线等维修; 单项费用在1000元—20000元的包括小规模墙皮粉刷、局部水电改造、更换门窗、房屋漏雨、更换风机、新增用电等项目。装修、改造、新增设施等项目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另行处理。

第二条 报修流程和权限划分

为规范报修流程和提高维修效率,现对报修类别及报修权限进行划分,施行线下签批、线上报修的流程。

(一)教室内的所有维修事项由辅导员报修,单项费用在300元以下的,直接通过报修平台报修(文字描述及上传实时照片);单项费用在300元—1000元的,网上报修时需上传经系部书记签批的纸质版报修申请单(文字描述、上传申请单照片及实时照片)方可完成报修; 单项费用在1000元—20000元的,网上报修时需上传经系部书记、分管校长签批的纸质版报修申请单(文字描述、上传申请单照片及实时照片)方可完成报修。

(二)教研室、实验室等系部教研设施维修事项由各教研室、实验室主任报修,单项费用在300元以下的,直接通过报修平台报修(文字描述及上传实时照片);单项费用在300元—1000元的,网上报修时需上传经系部主任签批的纸质版报修申请单(文字描述、上传申请单照片及实时照片)方可完成报修; 单项费用在1000元—20000元的,网上报修时需上传经系部主任、分管校长签批的纸质版报修申请单(文字描述、上传申请单照片及实时照片)方可完成报修。

(三)各二级部门所属办公室、功能用房(档案室、会议室、活动室等)设施维修事项单项费用在1000元以下的,直接由各二级部门负责人通过报修平台报修(文字描述、上传二级部门负责人签批申请单照片及实时照片);单项费用在1000元—20000元的,网上报修时需上传经二级部门负责人、分管校长签批的纸质版报修申请单(上传申请单及实时照片)方可完成报修。

(四)学生公寓区(物业承包合同规定内容以外)共用部位和设施的维修,包括进出水主管、电主线路、中央空调管道和室内风机、排污主管,室外路灯等维修项目,由宿管科科长负责集中报修(学生个人不得报修),单项费用在300元以下的直接通过报修平台报修(文字描述及上传实时照片);单项费用在300元—1000元的,网上报修需上传经学生处长签批的纸质版报修申请单(文字描述、上传申请单照片及实时照片)方可完成报修; 单项费用在1000元—20000元的,网上报修时需上传经学生处长、分管校长签批的纸质版报修申请单(文字描述、上传申请单照片及实时照片)方可完成报修。

(五)学校校园公共场所的设施维修,包括进出水主管、电主线路、中央空调管道排污主管,室外及走廊路灯等维修项目,由总务处巡查人员报修,经水电暖保障中心科长审批,单项费用在300元以下的直接安排维修(文字描述及上传实时照片),单项费用在300元—1000元的,网上报修需上传总务处长签批的纸质版报修申请单(文字描述、上传申请单照片及实时照片)方可安排维修; 单项费用在1000元—20000元的,网上报修时需上传经总务处长、分管校长签批的纸质版报修申请单(文字描述、上传申请单照片及实时照片)方可安排维修。老校区学校相关设施报修,由总务处老校区协调管理办公室人员负责;经营服务类用房房内一般维修由经营用户自行负责,相关公共设施报修按照巡查人员报修流程报修。

(六)部门新增用电项目,特别是较大负荷用电设备需逐级审批,由使用部门申请,经分管校领导签批后报总务处,再由水电暖保障中心现场勘查,综合分析用电情况并符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后方可施工,不准任何部门或个人私拉乱扯。

(七)零星用工由各二级部门负责人直接在网络平台申请,如产生费用,按照第二条(一)至(六)款中相关流程申报。

(八)各报修负责人(辅导员、教研室主任、实验室主任、各二级部门负责人、宿管科科长、总务处巡查人员)行使网上报修权限,申请单通过线下审批。

第三条零星维修管理程序

(一)维修信息按流程报至总务处,单项费用在300元以下的水电暖保障中心主任审批后直接安排维修;单项费用在300元—1000元的,经总务处长审批安排维修; 单项费用在1000元—20000元的,总务处长审批后需经分管总务工作的副校长审批后方可安排维修。相关采购程序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施行,需外包维修项目,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经集体采购或以招标的方式确定维修施工企业实施维修。

(二)水电暖保障中心接到报修任务后需及时登记,并根据维修内容合理安排。一般维修2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维修(比如开挖处理、抢修水电等)可根据实际情况尽快完成。

(三)维修完成后,报修负责人验收后在网络平台做出服务质量评价。水电暖保障中心相关负责人核查维修用料和用工,根据验收情况登记台账。

附件 菏泽医专零星维修项目报修单

菏泽医专总处

2018年12月24日

附件

菏泽医专零星维修项目报修单

报修日期


项目性质

□工程类□零修类□抢修类

报修地点


报修负责人


联系电话


报修内容及项目要求(文字简述)


审批签字

二级部门

负责人意见

(签字)


分管校领导意见

(签字)


备注


经办 人


受理人


受理时间


注:在报修内容类别和项目性质“□”内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