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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系第二党支部专题学习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办法以第一议题锚定政治方向​
日期:2025-10-22 信息来源: 中医药系 点击数:

2025年10月21日,菏泽医学专科学校中医药系第二党支部(教师支部)召开专题学习会议,集中传达学习《中共菏泽医专委员会印发<菏泽医学专科学校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将“第一议题”学习贯穿始终,切实筑牢发展党员工作的政治根基与责任防线。

会议伊始,支部以“第一议题”形式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事关党的执政基础巩固”的重要指示,为全体党员教师校准了工作方向。支部书记结合学校党委部署强调:“教师党支部的党员发展质量,直接关系中医药教育领域党的教育方针落实成效,必须以政治标准为首要标尺。”这一环节紧扣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第一议题”制度的要求,将理论武装与工作实践紧密结合。

在《办法》解读环节,支部书记围绕责任追究原则、情形、主体及方式进行逐点阐释。会议明确“谁主管谁负责、谁经办谁负责”的追责原则,细化政治审查不严、材料造假等12类追责情形,清晰界定党支部书记、培养联系人等不同主体的责任边界,涵盖批评教育至纪律处分的全维度追责方式。这一解读使全体党员深刻认识到,发展党员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有“硬规矩”,每一份责任都有“硬约束”。

结合中医药系教学科研实际,会议敲定五项落实举措: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事业的重要论述融入发展对象考察,实现政治素养与业务能力双重把关;二是规范流程管理,严格执行“一人一档”制度,确保入党申请、政审备案等环节合规合法;三是开展业务培训,重点破解流程不熟悉、责任不明确等实操难题;四是建立监督机制,由支部书记牵头成立监督小组,实行定期自查与动态整改;五是压实主体责任,明确“支部书记负总责、组织委员具体抓、全员齐监督”的工作格局。

支部党员纷纷表示,此次学习明晰了责任清单与工作底线。支部书记在总结时强调:“要以《办法》为刚性遵循,把每一名发展对象都培养成传承中医药事业的合格接班人,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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