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下午,菏泽医专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讨论《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校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各党总支、直属支部书记,各部门负责人参加学习。
与会人员原原本本地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校党委副书记、校长于洲声从重大意义、内容特点等方面对《问责条例》进行了深入解读,并结合自身谈了学习体会。他指出,《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继去年修改修订《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之后,我们党的又一部重要党内法规。《廉洁自律准则》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党纪处分条例》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重在问责,主要是解决失职失责的问题。它的出台,让党内法规制度更加健全完善,是深入推进从严管党治党的有力举措和又一次党内制度创新。他强调,问责是手段不是目的,最终是为了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希望全校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深入领会和准确把握《问责条例》的核心要义,牢记责任,以上率下,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会议还传达了《中共山东省委〈关于加强基层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的意见〉的通知》(鲁厅字〔2016〕34号)和《中共菏泽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菏发〔2016〕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