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关于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要求,11月27下午,学校召开二级部门负责人会议,及时传达了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菏泽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实施意见》并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了明确要求。
会后,根据《菏泽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口号标语》,结合学校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我校党委宣传部及时制作了一批宣传图片,张贴在学校道德讲堂、图书馆、会议室、宣传栏等地,并在学校电子屏滚动播放,积极营造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氛围,引导全校师生积极参与创建工作
今后,我校将进一步加大文明创建力度,积极开展文明创建工作,为实现菏泽市2017年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目标而做出应尽贡献。(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