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上午,根据山东省教育厅要求,我校组织校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及骨干教师代表集中收看学习了教育部职业教育法专场宣讲活动。
会议由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教育部政策法规司、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有关同志负责宣讲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
会议指出,这是职业教育法制订近26年来的首次修订,新《职业教育法》着眼于推动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融通,不同层次职业教育相互贯通,明确推动职普融通,强调职教与普教具有同等重要地位。宣讲指出,高等职业教育由专科、本科及以上教育层次的普高和职高学校实施;中职学校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有关专业实行与高职相贯通的招生和培养;高职学生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的,可以依法申请相应学位;政府有关部门建立职业教育统一招生平台,汇总发布相关信息,提供查询报考服务;鼓励普通高等学校开展职业规划指导相关内容;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鼓励企业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等。
通过宣讲活动的学习,学校进一步明确职业教育的发展方向,坚定了发展信心。坚持以提高质量、促进就业、服务发展为导向,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吸引更多优质资源,深化产教融合,增强相关政策措施的可操作性,进一步促进我校职业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教务处 韩冰/文 代爱英/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