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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医学专科学校2015年注册入学招生录取方案

发布日期:2015-09-14 作者: 浏览次数:

一、组织机构

菏泽医学专科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和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教务处、学生处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学校招生工作。

菏泽医学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菏泽医学专科学校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和实施意见,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根据国家和省政府核准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本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制订并向社会公布本校招生章程;实事求是地开展招生宣传工作;组织实施本校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组织本校有关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并负责对违规考生进行处理;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它工作。

菏泽医学专科学校纪检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二、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后,于填报志愿前由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网站等渠道向考生公布。

三、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参加山东省2015年春季或夏季高考未被普通高校统一招生录取,且高考成绩达到本年注册入学最低申请资格线的考生均可申请本次注册入学招生。符合条件的考生应根据本人所参加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的类别,选择我校对应的专业进行注册申请。

四、录取原则

我校录取工作严格执行《山东省高等职业学校注册入学试点方案》(鲁教学字〔2014〕1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教学发〔2014〕2号)文件精神,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注册入学工作的具体要求组织开展报名和注册工作,在规定的时间,依据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

我校注册入学严格以考生成绩为依据,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参照考生综合评价和体检结论等信息,按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预录取,录满该专业计划为止;若第一专业志愿计划未满,从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中预录取,依次类推。

对于向我校提交注册入学申请、通过我校审核,但考生确认环节未确认的考生不予录取。

在确定预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不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无外语语种和男女生比例限制。

五、录取工作流程

考生申请注册入学,须凭身份证号和登录密码,通过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设立的注册入学网上管理平台进行,网址为http://wsbm.sdzk.gov.cn。

注册入学共进行两轮,每轮均包含考生申请、院校审核、考生确认三个环节。

(一)第一轮

1.公布招生计划:9月16日8:00前

2.考生申请:9月16日9:00-12:00

3.院校审核:9月17日14:00-9月18日16:00

4.考生确认:9月19日12:00前

(二)第二轮

1.公布招生计划:9月20日8:00前

2.考生申请:9月20日9:00-12:00

3.院校审核:9月21日14:00-9月22日16:00

4.考生确认:9月23日12:00前

(三)学校通过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本校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学校招生咨询电话等渠道向考生公布录取结果。

六、其他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或代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菏泽医学专科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本方案若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本方案由菏泽医学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2015年9月14日

菏泽医学专科学校 地址: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大学路1950号 邮编:27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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