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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省卫计委“针对性普法”网上注册考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0-08 作者: 浏览次数:

全校教职工:

根据《关于在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开展“针对性普法”工作的通知》(鲁卫政法字〔2015〕21号 )和《关于做好“针对性普法”网上注册工作的通知 》的文件要求,我校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省卫计委“针对性普法”考试。请教职工按以下要求 ,完成注册。

一、普法人员分类

全省卫生计生人员分五类进行针对性普法:卫生计生行政管理人员、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人员、医护人员、公共卫生人员、基层计划生育管理人员。

二、各类人员应学习的法律内容

卫生计生行政管理人员重点学习一般行政法律、卫生计生方面特殊行政法律。

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人员重点学习一般行政法律、卫生计生方面特殊行政法律。要着重掌握行政处罚的程序、步骤,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方面合法与非法的界限、认定标准等行政监督执法工作法律实务知识。

医护人员重点学习《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等临床医护管理法律知识。

公共卫生人员重点学习《传染病防治法》等公共卫生工作法律知识。

基层计生管理人员重点学习一般行政法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等计生管理工作法规知识。

三、注册安排

即日起至10月15日,全省卫生计生人员登录“山东省卫生计生系统人员针对性普法系统”(网址:http://60.216.53.102/index.aspx)进行注册。

请全体教职工按照自己本人职业岗位及需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注册,否则无法进行学习和考试。

四、学习方式与考试安排

学员完成个人注册后,于12月20日前随时登录系统进行学习和考试。

所有需要学习的法律分类别挂在全省卫生计生人员普法系统。网址为http://60.216.53.102/index.aspx,所有学习人员可随时登录上网学习。

考试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系统首页通知公告栏里的考试须知。考试及格的学员,可于12月21至30日,在线申请继续医学考试I类学分3分。

中共菏泽医专宣传部

2015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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