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有我校新校区后勤服务楼一楼约120㎡的房屋2间,拟用作超市,现对校内职工进行承包,承包条件如下:
1、承包者系我校在编在职正式职工(已经停薪留职者除外),年龄应小于退休年龄一年以上,停薪留职后所从事的工作不受影响,能够离开工作岗位。
2、承包者需办理停薪留职手续,承包期间停发工资及一切福利待遇,不参加晋职、晋级。
3、在遵纪守法经营的情况下,乙方的年终考核结果按照合格对待。
4、承包期满,承包者自行处理余货。
5、参评人参加竞争,以最低价6万元/年开始竞投。
6、承包人不得转让。
7、承包期限:一年(自2013年11月1日起至2014年10月30日止)。
8、自即日起至10月11日下午5点止到学校总务处孙白同志处填写报名申请表。
学校总务处
201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