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精神,促进心理健康领域的学术交流、行业协作与创新发展,共同推动心理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我单位发起拟成立中国健康管理协会心理健康与发展分会,现面向全国公开招募会员单位。
中国健康管理协会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国家一级协会,在健康管理领域具有广泛影响力与权威性。心理健康与发展分会成立后,将作为其重要分支机构,专注于心理健康领域的学术研究、技术推广、人才培养及行业规范制定等工作。分会旨在整合行业资源,搭建交流合作平台,促进心理健康领域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提升我国心理健康管理服务水平,实现心理健康科普、心理健康测评、员工健康管理、心理健康咨询、心理拓展成长、心理治疗与康复“六位一体”的心理健康产业发展和闭环管理目标。
一、申请条件
1. 拥护中国健康管理协会及心理健康与发展分会的章程,愿意遵守分会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履行会员义务。
2. 在心理健康相关领域(如心理健康教育、心理测评、心理咨询、心理成长、教育综合实验、心理治疗、精神卫生医疗、心理健康产品研发与生产等)具有一定规模、专业能力与行业影响力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体检中心、科研院校等。
3.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及重大不良记录,积极践行社会责任,致力于推动心理健康事业发展。
二、会员权益
1. 参与权:优先参与分会组织的各类学术会议、培训课程、研讨会、论坛等活动,获取最新的心理健康理论知识与实践技术,与行业专家、同行进行深入交流与合作。
2. 信息权:定期获得分会编印的内部资料、行业资讯、研究报告等,及时了解心理健康领域的政策法规、行业动态、科研成果及市场信息,为单位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3. 服务权:享受分会提供的专业咨询和督导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心理健康技术指导、项目策划与评估、人才培养方案制定等;在遇到行业难题与纠纷时,可获得分会的协调与支持 。
4. 展示权:有机会在分会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会刊等宣传平台展示单位形象、活动动态、产品服务、科研成果及成功案例,提升单位的行业知名度与品牌影响力 。
5. 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会员单位有权参与分会理事会成员选举,并享有被选举权,参与分会重大事项决策,为分会发展建言献策。
三、会员义务
1. 遵守中国健康管理协会及心理健康与发展分会章程,执行分会各项决议,维护分会合法权益与声誉。
2. 积极参与分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完成分会交办的工作任务,按时缴纳会费。
3. 及时向分会反映本单位在心理健康领域工作中的经验、问题及建议,为分会开展行业研究与制定政策提供信息支持。
4. 积极宣传心理健康知识,推广心理健康相关理念与技术,促进全社会对心理健康的关注与重视。
四、入会程序
1. 提交申请:下载并填写《中国健康管理协会心理健康与发展分会会员单位申请表》(见附件1),加盖单位公章后,将申请表扫描件发送至分会指定邮箱990959969@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会员单位申请表+单位名称”。同时,将申请表纸质版原件邮寄至分会办公地址(地址: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大学路1950号菏泽医学专科学校;收件人:刘宁;电话:15552308765;邮编:274000)。
2. 资格审核:分会收到申请材料后,将组织专家对申请单位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单位资质、业务范围、行业信誉等。
3. 批准入会:审核通过后,分会将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单位,申请单位在接到通知后,按照协会的要求缴纳会费,正式成为中国健康管理协会心理健康与发展分会会员单位。分会将为会员单位颁发会员证书,并在分会官方渠道进行公示。
五、会费标准
1. 普通会员单位:1000元/年 。
2. 理事单位:10000元/年(理事单位除享有普通会员权益外,还可参与分会理事会决策,在分会组织中有更多参与权与话语权,并有分会组织的专家组为理事单位提供人才培养和督导服务)。
3. 常务理事单位:20000元/年(常务理事单位在理事单位权益基础上,深度参与分会日常管理与重大事务决策,对分会发展发挥重要引领作用,并可以享受更系统的人才培养、督导服务及危机干预专业服务)。
六、分会主办单位
菏泽医学专科学校
七、联系方式
1.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宁15552308765乔叶15092601998
2. 电子邮箱:990959969@qq.com
我们诚挚欢迎有志于推动心理健康事业发展的单位加入中国健康管理协会心理健康与发展分会,携手共进,为提升国民心理健康水平、促进社会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贡献力量!
附件1:中国健康管理协会心理健康与发展分会会员单位申请表
中国健康管理协会心理健康与发展分会
(菏泽医学专科学校代章)
2025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