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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医学专科学校社团指导教师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日期:2015-06-04

菏泽医学专科学校

社团指导教师管理暂行办法

学生社团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和大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是学校教育事业的重要内容。为加强学校学生社团工作,规范管理,加强指导力量,推动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地发展,充分发挥学生社团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作用,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指导学生社团开展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的学生社团是指按《学生社团管理办法》成立的学生组织。学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在团委的具体指导下对全校所有学生社团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条 社团指导教师是指具有相关知识及相关实践经验,由学校聘请指导学生社团开展各类活动、保证学生社团健康发展的教师,负责对学生社团进行思想教育、业务培训、组织建设的工作指导。社团指导教师工作是学生社团正规化建设的必备条件,是对全校学生开展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手段。

第二章 社团指导教师聘任

第三条 我校社团指导教师的聘任条件:

1、热爱学生社团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2、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适应工作的健康体魄;

3、掌握学生社团运行、管理的基本规律,具有指导社团活动相关专长和业务知识;

4、愿意接受学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和团委的监督、考核。

第四条 社团指导教师原则上从本校教师中选聘,一名指导教师只能指导一个学生社团。

第五条 每个社团原则上配备一名指导教师。如社团会员较多或因其他特殊需要,可设两名指导教师。

第六条 社团指导教师选聘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即社团聘教师,教师选社团,经双方达成一致后,由学生社团联合会审核、团委审批,颁发聘书。社团指导教师聘期为1年,《社团指导老师聘任审批表》(附件1)应在团委备案。社团指导教师的选聘工作原则上随社团年度注册工作一并完成。

第七条 社团指导教师如有变更,需要按照本章要求重新聘任。

第三章 社团指导教师工作职责

第八条 社团指导教师负责学生社团的思想政治工作,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融于各种活动中,教育引导学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第九条 社团指导教师应积极参与学生社团的建设和管理,协助学生社团规划社团发展,辅导学生建立正确的社团运作能力与观念,指导拟定社团各项活动与工作计划总结,并对学生社团负责人的更换提出建议。

第十条 社团指导教师有指导学生课外活动的职责,要积极参与、指导学生社团活动,保证社团活动的质量和活动效果,保证社团健康发展。

第十一条 社团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课外活动时,对学生人身安全负责。

第十二条 社团指导教师应定期开展社团培训指导工作,每学期指导次数不少于6次,每次不少于1个课时(50分钟1个课时);每个月至少与社团负责人进行1次深入的沟通交流;每学期组织学生社团开展符合其特点、促进学生社团发展、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的各类社团活动2次以上,并随队参与指导。对团委组织的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社团节及社团成果展等学校大型学生活动要积极参与。

第十三条 出席社团指导教师研讨交流会,协助学校处理有关社团活动的特殊问题与重大事件。

第十四条 社团指导教师应在每学期初向学生社团联合会提交《社团培训指导计划》(附件2),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展工作;在每学期末向学生社团联合会提交本学期社团培训指导工作总结。指导教师的学生社团指导工作计划和总结留团委备案。

第四章 社团指导教师工作考核和奖惩

第十五条 社团指导教师由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负责业绩考核,每学期考核一次。社团指导教师工作量由学生社团联合会根据《社团培训指导计划》(附件2)、《社团指导教师日常工作登记表》(附件3)和《社团指导教师学期考核登记表》(附件4)进行审核统计,由社团指导教师确认后报团委审批。

第十六条 社团指导教师在培训指导活动开展前两天应由社团负责人填写《社团指导教师日常工作登记表》(附件3),由学生社团联合会审核后交团委备案。未申报的培训指导活动视为未进行,不计入社团指导教师工作量。如因社团工作需要增加培训指导工作量的,以书面形式申报,团委批准后方可组织开展。

第十七条 社团指导教师工作量以课时为单位,具体标准按学校要求来定。

第十八条 学校每年进行一次“优秀社团指导教师”评选,对工作出色、成绩显著社团指导教师进行表彰和颁发证书并报组织人事处备案。

第十九条 优秀社团指导教师具体的考核细则如下:

(一)关心社团发展,指导社团制定工作计划、规章制度,确定工作重点并做好工作总结,占10%。

(二)做好培训计划,设计好培训内容、方式和目标,按要求给所带社团上好培训课,占30%。

(三)指导学生社团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种竞赛及活动,并在活动期间随队指导,占20%。

(四)对学生之优良事迹或严重过失,做好记录,及时表扬或批评。占10%。

(五)出席社团指导教师会议,并协助学校处理有关社团活动之特殊问题与重大事件,占10%。

(六)了解掌握社团成员的思想动态及素质培养情况,监督社团会费的收取及使用,加强与学生社团联合会和团委的联系,指导学生解决在社团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维护社团正当权益,占10%。

(七)关心社团干部的成长,注意加强与社团干部的联系沟通,协助做好社团考核及各种优秀评选工作,占10%。

第二十条 聘期内考核为优秀者比例为30%,授予“优秀社团指导教师”荣誉称号。

第二十一条 社团指导教师指导社团或会员在国家、省、市级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社团指导教师按学校相关文件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十二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学生社团联合会有权向学校申请解聘社团指导教师:

1.社团指导教师没有履行本办法第三章规定的工作职责;

2.学生社团对指导教师不满意,且理由正当、事实无误;

3.社团指导教师不能胜任或不适合作社团指导工作。

如原社团指导教师经学校批准被解聘的,社团可以按照本办法第二章重新聘请指导教师。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共青团菏泽医专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二○一五年一月十九日

附件1: 社团指导老师聘任审批表

社团名称

指导

老师

照片

社团

指导

老师

简介

姓名

性别

专业

出生年月

职称

电话

爱好

特长

担任学生工作经历

聘用期

年 月 至 年 月

社团

负责人

签名

社团指导老师签名

团委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此表原件交团委备案

附件2:

社团培训指导计划(20 ~20 学年第 学期)

社团名称: 指导教师姓名: 填写日期:

序号

时间

地点

培训指导内容

培训指导对象

人数

工作量(课时)

计划指导总工作量(课时)

团 委

意 见

年 月 日

附件3:

社团指导教师日常工作登记表

社 团 名 称

指导老师姓名

工作量(课时)

活 动 时 间

20 ~ 20 学年第 学期 年 月 日 点至 点

记 录 员

活动地点

是否按计划

出席人员名单:(可附录)

备注:此表由社团负责人每次活动前2天交团委存档。

附件4:

社团指导教师学期考核登记表

社 团 名 称

指导老师姓名

工作总量

小时

工作时间

20 ~20 年第 学期

序号

工作量(课时)

内容

指导老师签字:

备注:此表一式两份,一份交团委存档,一份作为指导教师津贴计算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