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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八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01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努力培养科学精神和科学态度,积极学习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根据《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八届“挑战杯”山东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举办第十八届“挑战杯”山东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校级竞赛于2023年3月22日至4月5日举行,省级竞赛拟于5月至6月举行,国家级竞赛拟于10月至11月举行。

二、赛事安排

参赛作品分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

1.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专科生。

2.哲学社会科学类:哲学社会科学类支持围绕发展成就、文明文化、美丽中国、民生福祉、中国之治5个组别形成社会调查报告。

a.发展成就:可以着眼于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科技自立自强等;

b.文明文化:可以着眼于强化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社会文明建设、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文化传播等;

c.美丽中国:可以着眼于绿色低碳、污染防治、生物多样性保护、能源清洁利用等;

d.民生福祉:可以着眼于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完善分配制度、促进就业、健全社会保障、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疫情防控等;

e.中国之治:可以着眼于全过程人民民主、全面依法治国、维护国家安全、完善社会治理等。

3.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 A.B 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 术或者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每个参赛项目只可选择参加一个组别,不得兼报。

三、参赛要求

(一)参赛资格

凡在举办竞赛终审决赛的当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在校学生都可申报作品参赛。

(二)参赛形式

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竞赛终审决赛当年6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者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凡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者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专科生或者硕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

每件作品可由不超过3名教师指导完成。作品完成全国竞赛申报后,作品题目、作者、指导教师等关键信息不得变动。

四、作品提交方式

4月5日前所有参赛项目均需通过山东省“挑战杯”专题网站“山东青创”平台(http://www.sdqingchuang. com/) 进行校赛阶段网络申报。具体详见《“山东青创”平台操作手册》。

五、评奖与奖励

经专家评审最终评选出校级一、二、三等奖,并择优推荐优秀作品参加省赛。

共青团菏泽医学专科学校委员会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