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与结业制度

时间:2020-03-10 浏览:

毕业与结业

 

一、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应当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给毕业证书。

二、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但未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可以准予结业,发给结业证书。

结业后是否可以补考、重修,以及是否颁发毕业证书,由学校规定。合格后颁发的毕业证书,毕业时间按发证日期填写。

对退学学生,学校应当发给肄业证书或者写实性学习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