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医学专科学校学生代表大会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菏泽医学专科学校学生代表大会是全校学生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全体学生行使民主权利、参与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是联系学校、各二级部门与学生三者之间的纽带与桥梁,以维护学校全体学生利益为己任,促进学生与学校之间的沟通。
第二条学生代表大会的任务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团结和引导广大同学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投身社会实践,成为热爱祖国,适应建设有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合格人才。
(二)发挥联系学校部门和广大同学的桥梁纽带作用,参与学校有关学生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利益,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推动校园民主建设。
(三)倡导和组织广大同学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四)指导、协助和监督学生会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和社会服务,协助学校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第三条学生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和各系部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
第二章 学生代表大会
第四条组织制度
(一)菏泽医学专科学校学生代表大会由学生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负责召集。
(二)菏泽医学专科学校代表大会每两年一届。一般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代表大会;特殊情况下,由执行委员会提议,报请校党委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各系部学生代表大会的召开由各系部学生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讨论决定,并报校学生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备案。
(三)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正式代表出席才能召开,决议应得到与会正式代表的半数以上同意始得通过。
第五条选举制度。
(一)学生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主任团、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由各系部推荐或本人自荐,经面试、考核之后,确定参加竞选的候选人。
(二)候选人有义务接受学代表的监督和质询。
(三)选举实行差额选举,候选人人数应至少比应当选人数多10%;候选人所得赞成票数必须达到有效选票数的一半以上始得当选。
(四)如在选举中出现特殊情况,由大会主席团视情况而定。
第六条学代表。
(一)学生代表大会的一切权力属于全体学生,全体学生通过学代表行使权利。
(二)由各系部各班委民主选举产生一名学代表,具体名额分配及列席名额由学生代表大会筹委会公布。
(三)学代表每届的任期为两年。
(四)学代表行使以下权利。
1.学代表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学代表有对学生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和学生会年度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建议的权利。
3.学代表享有对学生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学生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批评的权利。
4.学代表对学校工作享有提出学生提案的权利。
(五)学代表须履行以下义务。
1.学代表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其他同学的利益。
2.学代表有维护学生代表大会声誉、执行大会决议的义务。
3.学代表有义务协助学生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六)学代表如拒不履行代表义务或者犯有严重的错误,学生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可以经过讨论决定终止其学生代表资格。
第三章 执行委员会
第七条执委会是学代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代表学代会行使规章制定、重大事务决策、民主监督、校学生会主席团中期调整和学代会赋予的其他职权。一届执委会的任期自学代会闭会时起,至下一次学代会召开时止。
第八条执委会由执委会委员组成;委员任期两年,一般不连任。每届执委会第一任委员,由校学生会上届主席团成员和通过学代会新当选的执委会委员组成;第二任委员,由任期不满两年的现任委员和校学生会主席团中期调整产生的人员组成。
第九条执委会设主任一名,常务副主任和执行副主任各一名,从执委会委员中产生,主持执委会日常工作。主任、常务副主任人选由秘书长提名,并经执委会全体委员会议选举确认;执行副主任由执委会全体委员会议从新当选的执委会委员中差额选举产生,并担任校学生会主席。
第十条执委会设秘书长1名,一般由校团委专职干部兼任担任,代表校团委对执委会进行工作指导。
第十一条执委会全体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一)解释《校学生会章程》,监督章程的实施,向学代会提出章程修正案;
(二)制定、修改和解释校学生会的工作制度;
(三)执行学代会决议,行使学代会赋予的各种职权;
(四)召集学生代表大会和临时学生代表会议;
(五)评价执委会的工作业绩,罢免执委会主任、副主任;
(六)审议和批准校学生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及经费使用情况;
(七)选举产生执委会主任、常务副主任、执行副主任;
(八)决定校学生会的其他重大工作事项。
(九)执委会行使各项职权均应经过民主选举或表决。
(十)确有重大事务和工作需要酝酿、讨论和决定时,可由执委会秘书长召集执委会扩大会议,由执委会委员,各系部学生分会主席及有关人员参加。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属于学生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
第十三条本章程的修正需经学生代表大会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
第十四条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菏泽医学专科学校学生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
2016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