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委组织部,市直各部门组织人事处(科),市管各大中型企业组织部(处、科),各大中专院校组织部(处、科),中央、省驻菏各单位组织人事处(科):
为贯彻落实《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培养造就大批优秀人才,根据《菏泽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调整工作暂行办法》(菏人发[2009]1号),经研究决定,在全市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中选拔第九批市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同时对第五批延期管理期满和第七批管理期满的市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管人才原则,以“服务发展,人才优先,以用为本,创新机制,高端引领,整体开发”为指针,以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为目的,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的市级拔尖人才队伍,带动和促进各支人才队伍建设,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基本原则: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打破隶属关系、地域界限,将优秀人才都纳入选拔视野;坚持以对菏泽市的实际贡献为重要标准的原则,既注重申报人选的科研成果和学术水平,更注重对菏泽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坚持向经济建设一线倾斜的原则,对重点产业、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关键人才给予适当倾斜;坚持总量控制、专业结构合理的原则。
1、选拔和调整依据:本次推荐选拔工作按照《菏泽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调整工作暂行办法》(菏人发[2009]1号)进行。第七批和延期管理的第五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选拔调整和第九批新申报人员的标准条件相同,参照此《办法》执行。
2、选拔数量:第九批菏泽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总量掌握在60人左右。第七批和延期管理的第五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选拔调整总量掌握在50人左右。
3、选拔范围。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新型经济社会组织中从事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的人员;中央、省驻菏企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除《选拔调整暂行办法》规定基本条件外,要在本系统做出突出贡献,并得到业内认可、获得较高荣誉、系统内有发展潜力、在地方有较大影响的青年优秀人才方可申报。
第七批和延期管理的第五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调整后统称为“菏泽市第七批延期管理市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
1、第九批市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申报人员、第七批和延期管理的第五批调整人员上报业绩、成果和各类获奖项目的期限以近四年为主,时间主要为2007年6月30日以后,以前的仅作参考;重复受奖的项目,不重复计算奖项。
2、对管理期满人员不再申报的,按自动放弃处理,不再继续作为市级拔尖人才管理对象,不再享受拔尖人才的各种待遇。工作单位在市内变动的,按现所在单位填报。来现单位之前成果有疑问的,由现单位党组织负责核实清楚后上报。
3、所有获奖成果、著作、论文、荣誉,均要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级别、位次;著作、论文还要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时间、期号等,合著的要注明本人位次及所承担工作量。介绍性文字要准确、简短、写实。
4、需要上报的材料主要有:①单位党委(党组、总支、支部)的推荐报告(加盖公章)、主要负责人签字;②1000字左右简要业绩材料,最多不超过1500字,包括申报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单位及职务、学历(第一和最后)、学位(第一和最后)、职称、主要荣誉称号和社会兼职等基本情况;主要工作和科研业绩,主要获奖情况等,获奖情况和荣誉称号从高到低依序排列,具体请参考所附业绩材料样式。材料整理完毕,题目用3号宋体,内容用4号仿宋字体,16K打印纸打印,每人不超过2页;③《第九批选拔(第七批调整)市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第九批选拔(第七批调整)市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申报表》、《第九批选拔(第七批调整)市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评审人选情况一览表》(一式两份),上述表格可从“中共菏泽市委人才工作网”下载;④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有关证书或其他材料原件(同时上报复印件一式一份);⑤涉及经济效益的,要同时上报近三年同级财税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论文、著作、成果、荣誉、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有关证书等原始材料验审后退回。
5、上报材料采取层层把关、逐级推荐的方式进行。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审核本单位申报人员有关材料,审核无误并经单位党委(党组)集体研究同意后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县区委组织部和市直主管部门对本县区、本部门下属单位申报人员负责考察、对材料负责初审把关;县区申报人员在有关表格和推荐报告上加盖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和县区委组织部门公章、市直加盖所在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党委(党组)公章后,统一上报市委组织部人才办。所有材料均同时上报电子版(统一用Word格式,字体、页面设置同书面材料);材料上报时间为2011年12月5日至8日,逾期不再受理。(收材料地点:市人社局军转培训中心二楼东会议室)
市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工作,是社会各界各级各类人才十分关注的一项重要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因此,各级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做好人选申报、推荐工作。
1、认真组织学习和宣传文件精神。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组织各类人才,认真学习本《通知》和《菏泽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调整工作暂行办法》(菏人发[2009] 1号)文件精神,加大宣传力度,确保相关人员都能了解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
2、坚持原则,正确引导。推荐工作中,要本着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标准,好中选优,既注重业内认可,又注重社会认可,真正把那些符合条件的人才推荐出来。如发现弄虚作假者,要严肃批评,并取消其申报资格。
3、专人负责,精心组织。本次拔尖人才选拔调整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阶段工作都有明确的时间要求。因此,各级各单位,要抽调精干力量组成推荐工作班子,明确专人负责,认真学习政策,熟悉条件和程序,切实做好申报、推荐工作。
2011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