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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一届“诗韵传薪”中华诗词美育作品创作大赛的通知

发布者:朱蓓蓓 [发表时间]:2025-04-01 [来源]:图书馆 [浏览次数]:

为迎接第30个世界读书日,弘扬中华诗词文化精髓,我校图书馆特举办“诗韵传薪”中华诗词美育作品创作大赛。中华诗词是中华民族的精神瑰宝,承载着五千年文明智慧,既是培根铸魂的文化基因,亦是启智润心的美育载体。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响应教育部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号召,引导青年学子通过多元艺术形式诠释诗词意境,传承文化经典,在创作实践中实现传统文化与现代美育的深度融合,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诗韵传薪,智美同行

二、活动时间

2025年4月1日-4月30日

三、活动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四、活动内容

以“诗韵传薪,智美同行”为主题并结合中华诗词内容进行创作,作品需体现美育创意且兼具思想性、文化性、艺术性等特点。

五、作品类别和要求

(一)美术类

1.形式:与中华诗词相关的海报、书画、插画、漫画等。

2.要求:统一为JPEG格式,300DPI分辨率,色彩模式RGB,文件边长不低于3000X2000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M,手绘作品不限制比例。

(二)视频类

1.形式:与中华诗词相关的朗诵、音乐、舞蹈等。

2.要求:统一为MP4格式,时长在3分钟内,画质要求达到高清1080P(1920*1080横屏尺寸,即智能手机原相机或摄像机常见标准尺寸),单个视频大小不超过800M。作品可添加配乐与字幕,要求画面连贯,录音清晰,不带角标、水印或标识。视频须为原创,体裁不限。

六、活动流程

报名及提交阶段(4月1日-4月30日)

参赛选手通过二维码扫描进入“诗韵传薪”大赛报名页面,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参赛作品。另请参赛选手加入QQ群:877072734,方便后期信息核实及通知交流。

评审阶段(5月上旬)

图书馆将组织评委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结果公示(5月中旬)

评审结果将在图书馆官网、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七、投稿须知

投稿作品需保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无剽窃行为,如作品涉嫌抄袭、剽窃等非原创情况,经举报查实将自动取消该作品的投稿与评奖资格。

八、奖项设置

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颁发荣誉证书。优秀作品将在图书馆公众号、官网等平台进行展示。

九、联系人

赵老师 QQ865373962

朱老师 QQ1039592381

郭老师 QQ746657003



菏泽医学专科学校图书馆

2025年3月31日